花蓮縣104學年度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限花蓮縣籍者)
獎助學金提供單位及名稱:花蓮縣104學年度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申請限制:限設籍花蓮縣,低或中低收入戶、未享有公費,前學年(一年級憑上學期)學業成績80分以上學生 (不含研究生) 申請。 申請方式:送生輔組彙辦 申請期限:105.04.07 學務處生活輔導組獎助學金資訊網頁 / 公告編號:105026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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