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度原住民族家庭服務中心專業督導扎根計畫招募「中區」、「花蓮南區」、「台東北區」社會工作督導員
一、 社會工作督導(外展人員)資格 本計畫預計招募「中區」、「花蓮南區」、「台東北區」各聘用 1 名社會工作督導員,共 3 人。其資格要求如下: (1)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社會工作科、系、組、所畢業,領有畢業證書者。 (2)具社會福利工作經驗 4 年以上,並具文書處理能力。 (3)具備汽(機)車駕照。 (4)需自備電腦及交通工具。 (5)個人特質:獨立作業能力、良好溝通表達、積極主動、高執行力、思維縝密。 (6)以原住民為優先。 二、 工作內容概述(詳見工作項目說明表): 1. 原住民族委員會委託之原住民族服務中心區域性實地督導訪視(全國分為 8 區,共 58 個原家中心)。 2. 相關會議及研習活動之參與及召開。 3. 其他與計畫相關之研究、行政、業務等事宜。 三、 工作待遇: 1. 每月薪資新台幣 39,720 元、外展津貼 3,600 元。 2. 若有社工師證照,有專業加給每月 2,000 元。 3. 附勞健保、年終獎金。 四、 工作時間:自 105 年 1 月起至 105 年 12 月。 五、 工作地點: 1. 本計畫辦公室設置於國立暨南國際大學非營利組織經管理碩士學位學程(平日於各區執行區域督導業務,無須進辦公室)。 2. 本工作項目以原家中心分布縣市及各縣市數量將全國服務轄區分為 8區,本次應徵區域為中區、花蓮南區、台東北區,其中中區督導兼任副總督導。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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