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1社會工作實習徵求】高雄市政府社會局
一、實習單位:高雄市政府社會局 二、招生名額:實習總人數為18名,實習單位、名額和資格請參閱附件「社會工作實習實施計畫」 三、實習期間:114年7月1日至8月25日,共計8周至少320小時。 四、實習資格: 1.各大專院校社會工作相關科系三年級以上及研究所在學學生。 2.高雄市政府社會局所屬單位之申請資格,請參閱附件「社會工作實習實施計畫」。 五、申請文件::實習申請表(如附件檔案)、履歷自傳表(含照片)(如附件檔案)、實習計畫書、歷年成績單、學校實習規章及其他相關資歷證明等。 六、申請辦法時程:
七、注意事項:請參閱附件社會工作實習計畫。 八、聯絡人:社會工作科張家榛社工員,07-3368333轉3932。 ![]() ![]()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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