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實習單位:彰化縣政府
二、招生名額:實習總人數為20至26名學生。(曾參加彰化縣政府大專生洄游計畫者優先錄取)。
三、實習期間:7月至8月。
四、實習資格:各大專院校社會工作相關科系及研究所在學學生。
五、申請文件::實習申請表(如附件檔案)、履歷、自傳、實習計畫書、歷年成績單及其他相關資歷證明等。
六、申請辦法時程:
七、注意事項:實習內容安排、實習規範、實習評核等,請參閱附件社會工作實習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