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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1社會工作實習徵求】財團法人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雲林分事務所

一、實習單位:財團法人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雲林分事務所

二、招生名額:10名

三、實習期間:7月至8月,至少8週320小時

四、實習地點:實習地點包含虎尾、北港、台西等地,實習組別包含經扶組、兒保組、寄養組、希望學園(安置機構)。將依機構人力調配實習工作組別以及督導人選,實習生不得指定實習地點

(如無法接受此規定,請勿提出申請)

五、實習資格:

  1. 限大學四年制日間部學生(不含空大、在職專班、學分班),就讀社工、社會、諮商或其他相關科系。
  2. 需修習兒童及青少年相關課程
  3. 語言能力:能以台語溝通者為佳。
  4. 實習生將安排個案家訪工作,交通距離長,須具備交通工具及長距離移動之能力。(如自覺難以配合,請勿提出申請)

六、申請文件:實習申請表(含照片,如附件)、自傳、實習計畫書、歷年成績單、機車(或汽車)駕照、機構實習協議書(如附件,一式3份)。

七、申請辦法時程:

  1. 採書面審查,即收即審,通過者將以電話通知學生逕行錄取,不需進行面試。
  2. 申請時間自12月1日起至4月30日止,欲申請者至遲須於4月18日(五)前備妥申請資料(一式兩份,含信封並請勿裝訂)送達系辦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並由同學自行負責。
  3. 申請寄件住址:632雲林縣虎尾鎮公安路201號,電話:05-6323200。

八、注意事項:

  1. 實習辦法及相關附件格式請參閱附件檔案。
  2. 家扶雲林分事務所本中心與「雲林家扶發展學園」為各自獨立之分支機構,若實習生想要申請早療實習業務,請逕行與該單位洽詢。

九、實習聯絡人:王耀慶 社工督導,電子信箱:yl@ccf.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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