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1社會工作實習徵求】財團法人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雲林分事務所
一、實習單位:財團法人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雲林分事務所 二、招生名額:10名 三、實習期間:7月至8月,至少8週320小時 四、實習地點:實習地點包含虎尾、北港、台西等地,實習組別包含經扶組、兒保組、寄養組、希望學園(安置機構)。將依機構人力調配實習工作組別以及督導人選,實習生不得指定實習地點 (如無法接受此規定,請勿提出申請) 五、實習資格:
六、申請文件:實習申請表(含照片,如附件)、自傳、實習計畫書、歷年成績單、機車(或汽車)駕照、機構實習協議書(如附件,一式3份)。 七、申請辦法時程:
八、注意事項:
九、實習聯絡人:王耀慶 社工督導,電子信箱:yl@ccf.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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