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1「社會工作實習(二)」實習說明會簡報及相關附件
113-1社會工作實習(二)實習相關表單繳交時間: 1.督導詢問表:113.07.10前,由實習學生自行繳交至系辦。 2.學生實習機構追蹤評估表:113.09.30前,由實習學生或校內督導繳交至系辦。 3.校外實習學生訪視紀錄表(校內督導使用):113..09.30前,由校內督導繳交至系辦。 4.校外實習督導評量表(校外督導使用):113.09.30前,由校外督導郵寄或由實習學生繳交至系辦。 5.實習學生回饋表(實習生使用):113.09.30前,由實習學生繳交至系辦。 6.成果報告書:113.10.30前,由實習學生繳交至系辦。 7.實習證明書:113.10.30前,機構用印完畢由實習學生繳交至系辦。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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