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1暑期實習徵求】新北市政府衛生局社區心理衛生中心
一、實習單位:新北市政府衛生局社區心理衛生中心 二、招生名額:3~5人 三、實習期間:113年7月1日至113年8月23日共320小時 四、實習地點:新北市衛生局心理衛生中心(板橋)、所轄各區心理衛生中心、監所、醫院、社區等。 五、實習資格: (一)公私立大學社會工作系(組)三年級以上學生 (二)修畢課程:精神醫療、心理衛生、家庭暴力等 六、申請文件:暑期實習申請書、履歷、自傳、成績單、實習計畫、學校實習規章。 七、申請時程:欲申請者,請於113年2月19日(一)前備妥申請文件一式2份(含信封一份,其中一份文件不裝訂),送達系辦申請發文。(逾時不候) 八、實習辦法:請參閱附件檔案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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