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徵求單位:台中市政府社會局
二、實習名額:共單位合計共25名。(各單位受理名額及實習內容,請參閱附件檔案)
三、申請文件:履歷表(含照片)、自傳、實習計劃書、歷年成績單、學校實習規章等。
四、實習期間:112年7月3日起至8月25日止,計320小時。
五、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12年2月14日前備妥申請文件一式2份(含信封一份,其中一份文件不裝訂),送達系辦申請發文。(逾時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