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1暑期實習徵求】高雄市政府社會局
一、徵求單位:高雄市政府社會局 二、實習資格:社會工作相關科系三年級以上學生。 三、實習時間:112年7月3日至8月25日,至少8週320小時。 四、申請文件:申請表、履歷自傳(含照片)、在校成績單、實習計畫、實習規章 等一式兩份。(請以附件檔案撰寫) 五、申請時間:111年12月30日(五)前,備妥上述資料一式3份(含信封一份,其中一份文件不裝訂),送達系辦申請發文。(逾時不候)送系辦申請發文。 六、有意申請的同學請至高雄市社會局網頁(http://socbu.kcg.gov.tw/)了解各單位業務,再依志願選填實習單位及順序。 七、實習實施計畫、申請表、履歷自傳表等輕參閱附件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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