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1暑期實習徵求】新北市衛生局心理衛生中心
一、徵求單位:新北市衛生局心理衛生中心(新北市政府衛生局心理衛生科) 二、實習名額:3~5名(含研究生) 三、實習時間:112年7月3日起至8月25日止,共計8周至少320小時。 四、申請資格:建議修畢精神醫療、心理衛生、家庭暴力等相關課程。 五、申請文件: 1.實習申請書 2.履歷及自傳(含照片) 3.實習計畫書 4.歷年成績單 5.學校實習辦法1式2份 六、申請時間:請於112年2月15日前備妥相關文件一式2份向系辦提出申請。逾期不候。 七、實習聯絡窗口: 1.聯絡人:心理衛生科李佳倖心衛社工督導 2.聯繫電話:02-2257-7155分機2739。 3.電子郵件:am7562@ntpc.gov.tw。 八、實習地點、實習規劃、實習評量、成績評量等,請詳閱附件實施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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