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1暑期實習徵求】台中市政府社會局
一、徵求單位:台中市政府社會局 二、實習名額:共單位合計共25名。(各單位受理名額及實習內容,請參閱附件檔案) 三、申請文件:履歷表(含照片)、自傳、實習計劃書、歷年成績單等。 四、實習期間:111年7月1日起至8月25日止,計320小時。 五、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11年2月18日止(系辦收件日期至111年2月11日止) 六、申請程序:請於111年2月11日前備妥申請文件一式2份、信封1份(其中一份請勿裝訂)送系辦申請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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