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世界展望會社會工作實習教育辦法及109學年度實習名額
一、實習申請方式:由學校發函向財團法人台灣世界展望會中心、區辦事處提出申請。 二、受理申請時間:以郵戳為憑 (一)暑期實習:每年1月1日至1月31日。 (二)期中實習、方案實習與研究生專案實習: 1.上學期實習:每年4月1日至4月30日 2.下學期實習:每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 三、申請資格、實習地點、習生名額、申請資料請見財團法人台灣世界展望會官網公告:https://www.worldvision.org.tw/06_join/join01.php?m1=112&m2=136&m3=0&m4=0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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