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1暑假實習徵求】財團法人陽光社會福利基金會
一、實習單位:財團法人陽光社會福利基金會 二、實習資格: 1.具社工師應考資格相關學系,且為大學三年級以上之學生。 2.修畢工作概論、社會個案工作、社會團體工作及相關科目,曾修過身心障礙社會工作、會談技巧、醫務社工等相關課程更佳。 3.對顏面損傷及燒傷患者服務工作具興趣、熱誠者。 三、實習名額:各區域服務中心每次最多招收2名。 四、申請時間:每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止。 五、申請資料:申請表、履歷、自傳、實習計畫等。 六、申請方式:請於109年11月23日(一)前備妥申請資料一式三份至系辦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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