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2暑假實習徵求】新竹市政府社會處
一 、徵求單位:新竹市政府社會處社會工作實習生實習計畫 二、申請資料:實習申請表(如附件)、實習計畫、自傳、成績單、學校實習辦法及相關資料。 三、申請時間:請於108年2月20日前備妥申請文件一式3份,送系辦申請發文。(逾時不候) 四、實習資格: (一)大學院校社會工作相關系所在學學生。 (二)學習動機強,且須先修畢社會工作概論、社會個案工作、社會團體工作、社區工作等相關課程;另依實習申請分組業務,各該修習下述1~2科課程,成績並達一定標準以上:
五、實習時數:暑期實習:原則上自七月第一週或第二週起連續八週,每週五天,每天八小時,如參與相關業務辦理之活動得增減天數,實習總時數240~320小時並不得少於各校規定時數。 六、實習內容及相關規定請詳閱附件檔案。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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