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徵求單位:台中市政府社會局
二、徵求名額:19人
三、申請文件:學生資料表(或履歷表,並附照片)、自傳、歷年成績單及實習計畫書等(各單位所需之申請文件不同,請詳閱附件規定)
四、申請方式:108年3月4日(一)17:00前備妥申請文件,送系辦申請發文。(逾時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