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2暑假實習徵求】高雄市政府社會局
一、徵求單位:高雄市政府社會局 二、實習資格:社會工作相關科系三年級以上學生。 三、申請文件:申請表、履歷自傳(含照片)、在校成績單、實習計畫、實習規章 等一式兩份。(碩士生另須檢附研究計畫、並獲欲申請實習知單位主管同意) 四、申請時間:108年1月21日(一)前,備妥上述資料送系辦申請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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