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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花蓮縣政府社會處徵聘約用社工員

花蓮縣政府社會處徵聘約用社工員1名

徵才公告

花蓮縣政府社會處社工科徵約用社工員1名

一、職稱

約用社工員

二、薪資標準

每月薪資新臺幣3,4916元(列280薪點)

(具社工師證照每月加給1,000元)

三、錄取人數

約用社工員1名

四、工作地點

花蓮縣政府社會處(地址:花蓮市府前路17號)

五、報名期限

即日起至107年06月04日(星期一)止(採郵寄者以郵戳為憑)

六、資格條件

(一)大專院校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組、所畢業〈今年應屆畢業生亦可〉並領有畢業證書者,或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者。

(二)具獨立作業及服務方案規劃執行能力〈含基本電腦文書、處理能力〉,社工實務經驗為佳。

(三)身心健康,無不良嗜好,國語及當地方言流利,工作區域及時間能配合調派並具有工作熱忱及使命者。

七、工作內容

保護性兒少服務1名

  1. 辦理兒少、家暴、性侵害案件保護業務。
  2. 其他行政及臨時交辦事項。

依實際業務需求調整負責之業務內容。     

八、報名方式

(一)意者請檢附

1.履歷表(並註明最快可上班日期)
2.自傳〈請詳述〉

3.國民身分證、汽機車駕駛執照正反面影本
4.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5.成績證明影本及其他學經歷證明等相關資料
6.社工師證照影印本(無者免附)
於107年06月04日(星期一)前親送或郵寄(以郵戳為憑)至「970花蓮市府前路17號 花蓮縣政府社會處 社工科 江馨婷 收」。信封上務請註明「應徵約用社會工作員」及連絡電話。逾期恕不受理報名。
(二)請至花蓮縣政府全球資訊網(http://www.hl.gov.tw/)公開徵才下載「履歷表」、「國民身分證、汽機車駕駛執照影印本黏貼用紙」。以電腦打字、A4直式橫寫書打、內文字體為14級。
(三) 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不合格者,恕不退件。
(四)洽詢電話:03-8224523,社工科江馨婷。

九、甄試

(一)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甄試〈含筆試〉。
(二)未獲甄試或經甄試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甄試結果   將公告花蓮縣政府全球資訊網。

十、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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